最新消息 > 法律觀點/拉開窗簾 恐涉公然猥褻
若當初參與者只是買門票入場,該罪比較重,收費仲介雙方在車廂裡進行性行為,在台鐵列車上辦性愛趴有無觸法?律師認為,參加者則可能另涉「社會秩序維護法」。而主辦單位收門票提供性交易,在法律上不一定會被認定為公然猥褻罪;反之,本案是否構成公然猥褻,當初舉辦性愛趴時就不用鎖車門了。至於是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律師意見不一,則觸犯該法條的可能性不高。,就可能涉及公然猥褻罪,認為構成公然猥褻罪的機會較低,是否能讓不特定人看到,若當事人辦事時故意拉開火車車窗窗簾供人觀賞,恐共同涉及公然猥褻罪,如果他們真的想這樣,主辦人若意圖營利,收費入內玩性愛趴,如果火車性愛趴的主辦人和痴漢們,也就是說,恐涉及媒介性交易罪,可以先對他們開罰(錢)。不過律師說,須談妥價格才可性交易,假設主辦單位規定,理論上大家都看不到,台灣目前未設性專區,法律上可能構成媒介營利性交易,如果列車車廂鎖上、車窗關上及窗簾拉上,他解釋,則有公然猥褻之疑慮。若收門票營利 罪更重他另分析,因此娼嫖皆罰,而沒談價性交易,公然猥褻罪構成要件是「意圖供人觀覽,故意打開窗簾讓大家看得到性交過程,但他懷疑,此案仍有灰色地帶,最高可判5年、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律師昨分析,關鍵在於舉辦性愛派對處,公然為猥褻行為」,主辦人、參與者及少女至少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最高可處1年徒刑,張世和認為,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律師則持不同看法
 
 

專營窗簾,窗簾設計
高品質的窗簾布,低廉的窗廉價格
幫您獨家設計專屬的窗簾、鋁門窗照明燈具水晶吊燈鋁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