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065973"
三亞發布關注為進一步加大對郵輪旅游產業的扶持力度,打造三亞旅游新業態,提升我市國際化程度和水平,支持建設三亞國際化熱帶濱海旅游精品城市,根據我市郵輪旅游產業發展實際和行業需求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01獎勵對象在三亞郵輪港開設郵輪旅游始發航線或掛靠航線業務的境內外郵輪公司(或包船旅行社)和三亞郵輪港口經營企業。02獎勵內容1.對母港郵輪航次獎勵對郵輪公司、郵輪經營人及租賃(或包租)郵輪的企業開辟三亞母港航線按照航次(郵輪進、出港各一次視為一航次,以離港時間為準,下同)予以獎勵。獎勵標準為:每航次獎勵10萬元。在此基礎上,郵輪游客人數超過3000人以上的,每航次再增加獎勵5萬元。2.對訪問港郵輪獎勵對郵輪公司、郵輪經營人將三亞作為訪問港的郵輪航線按照始發地予以獎勵。獎勵標準為:對始發地為國內城市的郵輪,每航次獎勵10萬元。在此基礎上,停靠三亞郵輪游客人數超過3000A的,每航次再增加獎勵5萬元。對始發地為港澳臺地區的郵輪,每航次獎勵30萬元。在此基礎上,停靠三亞郵輪游客人數超過3000人的,每航次再增加獎勵10萬元。對始發地為亞洲國家的郵輪,每航次獎勵60萬元。在此基礎上,停靠三亞郵輪游客人數超過3000人的,每航次再增加獎勵15萬元。對始發地為亞洲以外國家的郵輪,每航次獎勵90萬元。在此基礎上,停靠三亞郵輪游客人數超過1000人的,每航次再增加獎勵20萬元。3.對郵輪港經營企業獎勵對三亞郵輪港年接待國際郵輪游客達到15萬人次(含)至20萬人次的,給予獎勵200萬元;20萬人次(含)至25萬人次的,給予獎勵300萬元;25萬人次(含)以上的,給予獎勵400萬元。03獎勵方式郵輪航次獎勵每半年結算一次,對郵輪港經營企業獎勵每年結算一次。郵輪公司應于半年結束的下個月15日前、郵輪港經營企業應于每年結束的下個月15日前向市旅游委報送申請材料,經市旅游委會商相關口岸查驗單位后,提出獎勵申請報送市財政局,經市財政局審核后將獎勵資金預算指標下達市旅游委,由市旅游委將獎勵資金撥至經核準的申報企業。獎勵資金的申請由本辦法規定的獎勵對象提出,如需委托代理公司代為收存,須由獎勵對象向市旅游委書面申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書。04獎勵資金監督管理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對弄虛作假和違規使用的,市財政局將會同市旅游委、市海防口岸局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規定進行處罰,取消享受獎勵資金的資格,并全額追回歷年已撥付的獎勵資金。05附則本辦法實施期限為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遇重大市場變化,將及時進行修改。本辦法僅適用于出入境郵輪航線。本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旅游委負責解釋。來源:三亞中央商務區微信公眾號編輯:何穎穎
關鍵字標籤:遊輪旅遊行程
|